第(2/3)页 不对,自己为什么用也。 张芳扬起了手中的铲子和黑色袋子:“为了避免再发生上次那样的误会,物业不处理,我闲着也是闲着,就来处理一下那些猫狗的粪便嘛。” 随后又揉了揉自己的腰:“还是不得不服老啊,蹲一下腰就成这样,还是老周你厉害,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健朗。” “什么时候在的?”周有为认真的问道。 “大概三十年前吧。” 周有为:“……” “不过,老周,三十年太多了,咱们老年人确实有点穷,你再健朗也不好说,总不能到时候死者为大吧?咱要不还是三年吧。”张芳道,随后又好奇的问:“对了,你要奉还谁给你的耻辱?昨晚打牌输啦?” “没,没,我先回去了。”周有为起身,今日不宜锻炼。 “去看你家乖孙的小说去啦?老周?”张芳更好奇的问道。 周有为的步伐走的飞快。 他今天没岔气,但怎么感觉比前几天还要难受。 …… 林立来到教室的时候,白不凡又在经典的野史说书环节: “据野史记载,当初刘玄德白帝城向诸葛孔明托孤的时候,埋伏了整整三百刀斧手,刘玄德心中已有谋算,若是诸葛孔明有任何一丝甩开刘禅自己创业的心思,他立刻就会摔杯为号!三百刀斧手将冲进来大肆挥刀,直至将刘禅砍成肉泥!” “这野史也……诶,是砍刘禅吗?那感觉也不是特别野啊!” “这个不够野了吗,那还是来点野的吧,你们知道曹孟德为什么保留自己卑微为刘玄德煮酒的黑历史吗?” “为什么?” “据野史记载,当时刘玄德捡筷子的时候,顺便摸了摸曹孟德的玉足,孟德当时就‘嘤’的一声,全身都软了,接下来……” “你搁这嘤你大坝呢!神他妈嘤嘤文学!” “叮!我刚刚听到了‘阴’,请问你们是在说死水吗?死水还阴啊?” 白不凡真的很喜欢三国。 就是喜欢的方向比较歪。 林立也喜欢,四大名著里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,小时候把120回的章回体小说版本看过几遍,确实好看。 蜀汉有蜀汉的浪漫,大魏有大魏的风骨,江东有江东的鼠辈。 ——虽然从地理位置来说,林立也算是鼠辈后裔。 因为喜欢三国,爱屋及乌,三国杀林立也给了好评。 第(2/3)页